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和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等具体工作。制定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强化复试监督巡查和信息公开公示,做好疫情防控、线上复试保障、人员培训等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吴波、潘弘
成员:欧秀松、卫欢、余华、陈利红、谢海燕、丁志、包运成、罗中亚、陈萍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资格审查组、调剂审查组、录取检查组、技术保障组、申诉处置组、复试监督组,全面加强线上复试过程管理。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2021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学科类别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人数 | 备注 |
法学 | 法学理论 | 2 |
|
刑法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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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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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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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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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3 | 含推免生1人 |
法律 | 法律(法学) | 55 | 含士兵计划6人 |
法律(非法学)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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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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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生名额由校内分配,若有计划再行增补;该分专业招生计划将会根据复试生源情况作出调整变动。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4月8日。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14日-16日。
(二)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复试平台。
具体复试方式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考生: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拟定复试名单;
2.调剂考生:调剂须符合拟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申请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学术型的调剂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根据下述情况依次接收其调剂申请,并严格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试题完全相同的。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近的。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120%(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确定。
(四)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交至邮箱:mcc4392@dingtalk.com。
1.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期间考生联系手机号、复试期间紧急联系人及手机号。
2.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1)往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毕业证、学位证。
(2)应届本科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预计毕业年月应为2021年9月前)、应届毕业生证明。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就读本科院校届时毕业有关证明或就读本科院校完整成绩证明(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颁发证书的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4)同等学力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证。
3.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成绩单(加盖公章)附后。
4.《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若无单位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5.《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
6.加分材料: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加分支撑材料。
7.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材料:本人户口薄、父母亲身份证、父母亲户口薄、定向就业协议(加盖定向就业单位公章)、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往届生提供)。
8.士兵计划材料:《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9.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10.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材料1-5所有考生均须提供。符合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对应提供6、7、8。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9或10。
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
(1)法学(学术型硕士):民商法专业课测试科目为民法学、商法学综合;刑法学课测试科目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综合;诉讼法学专业课测试科目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综合;经济法学专业课测试科目为经济法学、商法学综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课测试科目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经济法综合;法学理论专业课测试科目为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综合;法律史专业课测试科目为中国法制史与西方法律思想史综合。
(2)法律(专业型硕士):法律(法学)与法律(非法学)专业课测试科目均为刑法学、民法学综合。
2.面试
考查考生专业素养,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及人文素养和举止礼仪等。外语综合能力测试也在面试阶段进行。面试题由考生抽题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 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以口试形式进行。
专业课测试、面试和加试同时进行。
(六)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1.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满分2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3.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和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七)复试结果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于4月12日前告知考生复试结果;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学院于4月19日前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五、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一志愿拟录取考生于2021年4月13日前,调剂拟录取考生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体检表扫描件提交至学院邮箱mcc4392@dingtalk.com,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六、复试费用
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复试前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缴费,缴费完成后方可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七、复试咨询、申诉
1.复试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851-83227112
新葡亰8883ent招生办公室:0851-83227226
考生可登录“贵州师范大学新葡亰8883ent网”查询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通知,网址 http://fxy.gznu.edu.cn/。
2. 申诉电话:0851-83227221,举报邮箱:1124329584@qq.com。
贵州师范大学新葡亰8883ent
2021年4月2日